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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他们一家人经过一番商讨后决定去魔都。
心夏对此没有意见,何逍也是妇唱夫随。
魔都,之前放假何逍和心夏也是去过的,这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魔都是南部第一大城,在那里中阶多如狗,高阶遍地走。
…….
按毙命。
三、何逍察觉到自己身体素质远超过同届法师,甚至只是略微逊色奴仆级的独眼魔狼。
练完刀法后他又开始练习手里剑,手里剑的优点在于它的攻击范围比元素魔法远上很多,而且何逍可以利用黑暗元素做到秒速凝出复数的手里剑,这些手里剑不但能当作实体抛出,而且还能利用阴影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也就是说这些手里剑可虚可实,对战妖魔或者法师可以让对方防不胜防,想想看如果是你突然被暗器攻击双目短暂失明会怎样?
虚实结合,若何逍朝着前方的阴影处投掷手里剑,则手里剑进入阴影界面会按照光的反射原理运动,这样的特点使得手里剑攻击更为隐蔽难以琢磨,可以攻击到看不见的死角。
当然以上的手里剑定去魔都。
心夏对此没有意见,何逍也是妇唱夫随。
魔都,之前放假何逍和心夏也是去过的,这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魔都是南部第一大城,在那里中阶多如狗,高阶遍地走。
…….
按照博城那边所给的地址,何逍和莫凡他们分配到魔都郊区里一个用看就觉得是豆腐渣工程的小区,这个小区能容纳下1000多人,从这里到SH市区需要坐20分钟公交车到地铁站,然后再乘一个半小时地铁才能到市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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